五年學碩預研生
報名資格 |
凡本校學士班(不含二年制在職專班)學生於修業滿 2 學期以上表現優良者,始得提出 申請。申請日期於每學年度下學期依公布時間提出申請。 預研生必須於學則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取得學士學位,否則喪 失預研生資格。預研生須參加本校碩士班招生入學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所碩 士班研究生資格。 本所預研生錄取名額以不超過次學年度碩士班招生名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
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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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依申請者之學業總成績及面試成績等,決定預研生通過名單 |
碩士班甄試入學
報名資格 |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即可報考: 獲有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學士學位者(含應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在校學業成績或歷年學業總平均達70分或GPA3.0以上。 以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學歷報考者,其畢業文憑及成績單須經公證或蓋原外國學校之騎縫章,並符合下列規定。 |
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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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面試 |
詳細資料請參閱當年度招生簡章 |
碩士班考試入學
報名資格 |
以獲有教育部認可國內、幫大學畢業生(含應屆)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須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繳交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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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方式 |
面試 |
詳細資料請參閱當年度招生簡章 |